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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一览表

3、复试(1)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2)采用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核对象的最后得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现场研究,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的人员。(3)学校纪委、教代会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二)博士、副教授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应聘者向用人部门投递简历资料并报名,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2、面试。由用人部门组织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共同考核,并给出成绩。3、学术考评。用人部门组织学科专家小组采取对应聘者已有学术成果和专题学术讲座(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进行评估的方式进行。4、综合考察。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5、学校决定。考察情况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6、博士待遇按我校有关政策执行。(三)教授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用人部门共同考核后,经学校领导同意,报学校办公会研究确定。教授引进待遇按我校有关政策执行。体检体检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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