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本次江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江津区201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情况一览表1
2.面试面试由中共江津区委组织部、江津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凡考生笔试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高于此次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态度等,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二)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试考核为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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