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份自学考试将于本月24日、25日进行,全市共有8383人、17849课次。全市设考点11个,其中市区5个:金华三中、金华四中、金华九中、省五监、金华监狱;县(市)设考点6个:武义、浦江、磐安、兰溪、东阳、永康各设1个考点。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将于本月25日进行,上午考《教育学》、下午考《心理学》,全市共有4546人、8653课次,设考点2个: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教育学院。
考生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自学考试是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是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
2.请带齐有关证件且不要迟到: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证件不齐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3.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注意别看错考点:考生在考前要特别仔细看清每门课程的考点、考场号,因为每考一门课,都有可能换考点。
4.进入考场对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考生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手机或小灵通要关闭并存放在指定地方,不得随身携带。
5.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播,确保广大考生的健康和教育统一考试的顺利进行,结合省教育厅、教育部考试中心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通知及实施办法的管理要求,谨请广大考生做好考试前两天及考试当天的体温自我检测,按要求如实填写《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该表与考试通知单一并领取),并于首场考试交考点,凭表入场。
6.考生离场时间及要求:考生于开考30分钟后经监考教师核对试卷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无论何种原因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特别提醒:
自学考试:社会考生于10月17日—23日凭报名核对单或准考证到丹溪路517号领取《考试通知单》,新考生可同时领取《准考证》;集体(助学)单位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处领取《考生通知单》、《准考证》(新考生)。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到原报名处领取《考试通知单》、《准考证》(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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