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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2013年招聘45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2013年招聘45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以下情况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高职教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四)年龄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见附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特别优秀的高水平、高技能型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五)具备能正常履行本简章招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健康的身体条件。(六)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七)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八)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时间以通过教育部确认后的时间为准。(九)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十)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详见《一览表

(三)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办理准考证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3届高校毕业生要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笔试单科),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四)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简章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学院会及时在公开招聘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本人可以书面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完成三日内,凭有效证件到人力资源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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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考试。初试成绩分值100分。1.应聘教师岗位者考核形式为试讲和学术评估,试讲内容由学院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专业教材课程),试讲时需用普通话、提供教案和PPT课件,试讲时间40分钟内,课堂教学的对象是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应聘辅导员、职员岗位者进行笔试,实训管理员岗位者进行笔试和岗位实作考核。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初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60分以上者(含60分), 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1:2比例选拔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总成绩于初试完成一周内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七)面试面试人选拟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和具体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初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未达到1:2,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面试当天,考生需交面试考务费50元。交费后,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并用普通话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各专业考核内容在面试现场公布,由考官现场抽答。综合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面试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特别提醒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告为准。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3、学院不指定考试科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4、高层次人才的考核程序及注意事项:(1)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院系部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筛选,报经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电话通知符合我院发展要求的应聘候选人前来参加考核。(2)考核采用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进行综合评议考核(试讲题目发至应聘候选人的邮箱,试讲时间一般在40分钟以内,可以用PPT)。(3)考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处按上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招聘手续。(4)应聘候选人须提交备查的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荣誉称号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学术成果(主要论著目录和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及获奖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5)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5、有关咨询、监督电话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3-65626008(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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