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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

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考核招聘教师25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201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考试考核1.初试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初试分值100分。初试主要为教育教学理念进行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须同时提供大学学科成绩、获奖情况和奖学金情况等内容,不介绍本人姓名)和考官有关教育教学知识提问两个环节。考核小组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考生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等情况量化评分(应聘人员初试的原始材料留存一个月备查),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2.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数额1:3的比例,在初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若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时间:11月17日下午1点半(地点到时通知)。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内容: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现场备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时间8分钟以内。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20%+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80%。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三)选择聘用学校根据拟招聘岗位指标数,分学科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学校。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成绩、学历、大学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高的优先。一经选择,不再更改,如有考生弃权,则在同一学科范围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考生选择聘用学校后,经考核领导小组现场确认,当即与聘用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本次招聘由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渝北区监察局监督。(二)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考核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个人档案交重庆市渝北区教委人事科审查,并按规定送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审批同意的招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招聘学校报到(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和签约后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应届毕业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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