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2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一、招考对象本次招考对象为:(一)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2年毕业生;(三)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3月20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至1994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二)其它要求: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3月20日。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8)未满服务期、也未在2012年3月20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的人员;(4)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NewsContent"招考方式招考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以及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下同)、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指标、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2年上半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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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招考指标与笔试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具体安排为: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2日之间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于2012年5月下旬发布的笔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公告中所列地点)接受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的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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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Content"(五)面试面试在2012年6月3日进行,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市外经贸委的面试人选,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以考生两项合计成绩(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招考职位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出现招考职位减少指标的情况,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应当场告知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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