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事业单位2011年第三季度招聘56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殊专长的人才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原县人事局办公地点底楼106室,下同),联系电话:(023)41416290。
3.报名手续和方法: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5.领榷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值2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2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眩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政审考核、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ishan.cqpa.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附件:璧山县2011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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