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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009、2010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2009、2010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江北区人才市场(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2楼[金岗大厦左边大楼])。 联系人:区教委:黄凌华67854760区人力社保局:魏寿荣67877016景 耘67757315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招聘名额江北区教委下属中小学校招聘2009、2010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1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招聘的范围和条件(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二)招聘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表);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四、招聘具体条件(一)学历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招收非师范类毕业生。),英语水平达公共四级425分及以上(英语教师需达到专业八级,音乐、体育、美术专业以及职教专业课教师英语水平不受限制。),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职教专业课教师普通话水平不受限制。)。(二)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三)职业技能毛笔字、粉笔字、钢笔字等均达到合格要求(职教专业课教师除外)。(四)成绩情况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五、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日—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江北区人才市场(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2楼[金岗大厦左边大楼])。 联系人:区教委:黄凌华67854760区人力社保局:魏寿荣67877016景 耘677573153.报名手续: 2009、201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英语、普通话、三笔字等相关资格证书(如报考者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须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名毕业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5. 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7月22日—2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边远学校或特殊专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2010年7月24日)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师法》、《教育法》、《教学案例》,《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加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内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获奖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考生加分资格,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认,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提供。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2.面试分为学校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边远学校或特殊专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到1:2)进入。学校考核采取讲课或者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专业,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5%。(时间:2010年7月24日—25日)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5%。(时间:2010年8月7日)(三)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学校选聘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公共科目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五)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六)签协议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与用人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七)聘用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后,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区教委报到,安排到聘用学校,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六、纪律要求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附:2010年公招教师岗位需求表本简章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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