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考生本人符合《公告
必备条件
下列条件,在到校审查时与聘用审查时,考生分段提供当时具备的全部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到校审查时暂缺的,聘用审查时必须补齐,方可进行聘用审查。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进取心责任感较强。
3、应聘者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并以同一本科学习经历满足下列要求
(1)学历受国家教育部《学信网
(2)学历专业及方向为特殊教育专业。
(3)学历的课程、实习和论文等全部项目合格,全部分数平均达到70分。
4、报名时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报考本学校岗位的应当是第三批及以上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班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或者具备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报名
公告后,由高校相关部门组织应聘考生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与面试
1、初审合格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简历、课程成绩表和相应证件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面试前由招聘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2、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复审合格者进行综合面试,主要为无学生的讲课(20分钟之内)和理论知识答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照得分高低和应聘者表现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由学校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进入笔试人员的百分制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
笔试
凡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应聘者,面试后须专门参加我市2015年举行的事业单位社会公招教育岗位的笔试,笔试事宜由拟聘学校通知。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对应达到当次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公招的教育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者,按规定解除就业意向协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当次社会公招教育岗位每科笔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
时间安排
(一)12月8日发布公告。
(二)12月15日应聘者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三)12月16日上午8:30—12:00 成都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四)12月17日上午8:30—12:00 重庆师范大学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咨询电话
德阳市教育局 0838-2502610;
德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1377823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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