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中心门口。
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2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黑色签字笔一支到指定地点集中。
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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