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报名时间:
2014年8月25日至9月5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星期六、星期天不报名)
报名地点: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幢二楼)
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由派出所和社区、乡(镇)等出具的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
(5)《宁南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宁南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
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本次招聘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站食品检验检测和药品检验检测岗位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乡镇卫生院医生和医技岗位只进行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及范围:
1、乡镇卫生院
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生和医技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
2、宁南县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站
报考食品检验检测和药品检验检测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
3、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岗位数之比应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
4、领取《准考证
2014年9月10日上午櫖9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及面试人员名单
2014年9月19日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笔试成绩,并对外公布拟进入面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
面试工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入围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 www.sdsgwy.com)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体检人员时间、集合地点在中国白鹤滩-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示,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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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报考食品检验检测和药品检验检测岗位,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再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再次并列的则再加试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若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咨询电话: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572217
宁南县卫生局 0834-4566219
宁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834-4575758
监督电话:
宁南县纪委监察局 0834-457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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