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面试资格审查由厅人事处与招聘单位负责进行。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5日9:00-11:30。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号办公楼三楼三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获得面试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带上以下材料按上述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我厅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
(五)面试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者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六)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我厅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作为参加面试的凭证。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安排统一为2014年8月8日,面试地点为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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