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对象及职位海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一本专业毕业生。2014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已在宜宾市范围内就业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选用范围之内。具体职位见附件。二、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二)副调研员的资格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过硬的专业理论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强,在本专业领域有好的研究成果,在本行业能起到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试用期一年;博士毕业后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经考察合格直接担任副调研员,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3.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三)科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2.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试用期一年;博士、硕士毕业后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经考察合格直接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用。3.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四)区县党政储备人才的资格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2.国内重点高校一本专业毕业生(以毕业时为准),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高校担任过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3.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五)公开选用到事业岗位的资格条件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较强,在本专业领域研究上有一定的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能力。2.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要求。三、方法程序本次公开选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分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一)报名及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1日—12月20日)。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http://www.sdsgwy.com),按网络提示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2014年公开选用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报名信息录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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