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青川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和对象
符合考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财政、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及上述相关专业毕业。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会计、审计、统计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积及以上。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
2、报名地点:青川县财政局办公室(财经大厦五楼)(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0839-7202738,联系人:赵晓梅。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由青川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面试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工作由青川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 体检、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 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6543
青川县财政局 72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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