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利州区2013年招聘运政协助执法人员
招聘名额及人员性质
招聘名额5名,不具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身份,为临聘人员,从事交通运政协助执法工作。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报考人员必须是广元市利州区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以上。
(3)年满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退伍军人、持驾驶证及有相同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政府办公楼一楼)(www.sdsgwy.com)。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4、准考证发放。2013年3月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缴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面试入闱后交面试费80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收考试考务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
2、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人员;
3、因疾病、意外(自然)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人员。
符合上述情形1和3的特困报考人员需提供区民政局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的特困报考人员需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聘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文写作、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笔试后3日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随笔试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告。
面试入闱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入闱人员名单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随笔试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