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考聘人员
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全国户口均可报考;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四川省内户口方可报考;其余人员须具有广安市所辖区市县户籍(含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方可报考。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2日至1994年 10月22日期间出生),特殊情况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
7、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8、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未到规定时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26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http://www.sdsgwy.com/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持《广安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见附表3)负责。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财务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1室)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
(六)准考证领取:报名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1月21日至23日(8:30—12:00,14:30—18:00)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原市人事局办公楼410房间,联系电话:08262392200)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七)职位调整: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名额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名额。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于2012年12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考生可通过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6分。享受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享受加分的有效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提供其服务单位和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工作地县级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工作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16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报考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公招聘用的人员,在装入本人档案的《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聘职位及考聘名额,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聘名额3: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考聘医护人员职位的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余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广安党建网、http://www.sdsgwy.com/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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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聘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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