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林业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因授衔规定,年龄在18岁—28周岁(1982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至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市级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单位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本次笔试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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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
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在本网站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6月14日在网上予以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
4.笔试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在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中,我市的重灾县有:芦山县、宝兴县、汉源县、石棉县。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招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二)面试
2011年6月1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
1.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2日至3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雅安人事编制网(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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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及考察
(一)面试后,根据调整后的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通用标准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雅安人事编制网(www.yars.gov.cn),雅安人事考试网(www.yapta.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照管理权限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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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纪委、市监察局:0835-2852080
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0835-2852153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22366122404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5-2227020
监督电话与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九、本公告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雅安市201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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