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 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公招期间,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14—17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攀枝花市西区政府办公楼对面)。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拟在事业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见《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本次公招要求的基本条件和《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见《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 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西区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公招期间,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14—17日(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攀枝花市西区政府办公楼对面)。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3张;
5. 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参 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 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四)资格初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照片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五)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减免考试费用。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认真阅读本简章,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凡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4.报考者不能使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七)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1月19日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9:00-12:00,14:00-17:30)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开考比例及岗位人员调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 可于2011年1月19日到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退回所缴费用。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及基本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及基本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学技能等。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资料;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
符合国家、省、市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 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于2011年1月20日17:00前送交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平均分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在2011年1月24日下午6:00前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查分后予以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上微格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其中: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能达到此次笔试总平均分的人员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1月25日持以下材料到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 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 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 明。
报考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或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4.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七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体检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西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西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八、公示
考 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和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确定聘用人员
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提请区政府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监督、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监察局 0812-5555444
(二)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5555400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 0812-5555533
附件:1.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2.附件2:西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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