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中国计量学院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科起点本科)专业课程设置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层次专业要求相一致,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培养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公众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调查、咨询、策划和实施的高层次公共关系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系统掌握公共关系学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调查、传播、组织、协调、策划、实施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能够较好地运用公共关系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层次,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获得规定的相应学分。
凡按规定取得本专业计划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不少于74学分,完成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课程全员培训,相应课程实验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核准专科毕业证书后,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浙江省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者按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和学分(专业代码:1050309)
说明:1、公共关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本专业。2、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程”。3、“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在选修课中加考14学分的课程,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加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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