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平武县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23日。(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平武县人武部二楼,联系电话:0816-8829042)。
为加强平武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计生队伍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2010年平武县卫生、计生系统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4名。
(一)平武县人民医院招聘10名。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4名,中西医结合专业1名,护理专业1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医学检验专业1名,麻醉专业1名;
(二)平武县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1名,医学检验专业1名;
(三)平武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10名,护理专业8名,医学检验专业4名。
(四)平武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临床医学类或妇幼卫生专业3名(女性);
(五)平武县乡镇计生服务站招聘临床医学类或妇幼卫生专业7名(女性)。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其他人员。
(二)政治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报考乡镇卫生、计生单位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报考县级卫生、计生单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
报考平武县人民医院、平武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医学院校专科学历。
报考平武县人民医院、平武县妇幼保健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麻醉、护理专业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可放宽至医学院校专科学历。
报考平武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学类专业、护理专业、医学检验专业的须具有医学院校相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执业资格者,可放宽至医学院校中专学历。
报考平武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本科或妇幼卫生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或妇幼卫生专业专科学历。
报考平武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须具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类或妇幼卫生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平武县人武部二楼,联系电话:0816-8829042)。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二张、《平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平武县人事局、平武县卫生局、平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面试成绩×30%。笔试和面试由平武县人事局、平武县卫生局、平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分两科进行,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于2010年8月5日——6日到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策性加分
1、根据团中央、原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七、体检及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及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平武党政网、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平武县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凡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事、编制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16--8827997(县人事局)
0816--8823250(县卫生局)
0816__8823238(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举报电话:0816--8822252(县纪委、监察局)
十一、本公告由平武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平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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