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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具体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区人事局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00----2010年3月13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区人事局负责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相片审查结束时间为2010年3月14日18:00。

5、年龄要求: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至2010年3月13日,如25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3月8日9:00—2010年3月15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笔试考试后,在4月5日至4月16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内凭有效证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人事局(联系电话:2522293)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3月27日9:00—2010年4月2日18: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无条件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考前工作时间内到区人事局代为打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笔试成绩加分:

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对参加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村干部,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后3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交到区人事局(联系电话:2522293)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两科,《综合知识

2、考试时间:2010年4月3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4月12日9:00前在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上公布。

5、笔试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0年4月13日17:00前到区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0年4月16日17:00前通知考生并在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上公布。

6、形不成竞争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或高于本次我区事业单位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能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实际参考人数小于1:3,除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外,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可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2010年4月20日前通过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公布。

2、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出现的空额,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学生处或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报名信息表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注意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笔试成绩

笔试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100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50%+政策性加分。

笔试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笔试成绩=综合知识(100分)×50%+专业知识(100分)×50%+政策性加分。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计算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四舍五入)。

4、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在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某职位实际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次我区事业单位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递补参加体检及考核。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部门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时间于综合成绩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上进行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事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龙马潭人才网(www.lmtrcw.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2522293

纪检监督电话:2522287

注:《泸州市龙马潭区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事局

二O一0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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