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定工作已结束(除公安专业外),现将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放毕业证书时间:2008年1月24日(8:00—11:30,13:30—17:00)
2、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窗口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毕业生将领回的毕业档案(毕业生登记表)交单位人事部门(非在职人员交本人档案所在部门或人才市场)。
4、毕业登记时系非在职人员的,在领取毕业证书后到咨询窗口领取《就业协议书》。
5、未通过省自考委、主考院校毕业审核的考生请将所交的毕业材料领回。
6、逾期未领的毕业生,于1月28日起的每个工作日上班时间到二楼咨询窗口领取(双休日不办理)。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地址: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北侧裙楼),咨询电话:85866695、85866663
信息来源:浙江自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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