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及以上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及以上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各县、自治县、区及市级事业单位不得再作出相应的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对部分岗位专业要求不作特别限制的可不限制专业。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2013年2月22日市委议军会议精神,我市事业单位可以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县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全市共招聘695人。
市级事业单位71人,其中,教育20人、农业5人、水利6人、卫生3人、新闻11人、其他行业26人。
临翔区94人,其中,教育51人、卫生7人、乡镇事业单位29人、其他行业7人。
凤庆县149人,其中,教育50人、卫生30人、乡镇事业单位54人、其他行业15人。
云县57人,其中,教育21人、卫生31人、乡镇事业单位5人。
永德县62人,其中,教育39人、卫生7人、乡镇事业单位8人、其他行业8人。
镇康县100人,其中,教育63人、卫生14人、乡镇事业单位23人。
双江县49人,其中,教育17人、卫生15人、乡镇事业单位12人、其他行业5人。
沧源县56人,其中,教育7人、卫生17人、乡镇事业单位27人、其他行业5人。
耿马县57人,其中,教育20人、卫生12人、乡镇事业单位12人、其他行业13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为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团级以上未就业随军家属及代课教师放宽到45周岁以下,要求为196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需具备的学历条件详见“附件2”中的“学历”“学位”栏;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在2013年6月27日至28日进行。
(二)报名地点:
报考临翔区及市级事业单位的集中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原临沧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www.sdsgwy.com)进行,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
(三)报名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
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
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考试,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确定;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各县(自治县、区)自行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确定;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于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县(自治县、区)确定。
(四)考试地点:
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到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地点,由各县(自治县、区)各部门确定。
四、准考证的制作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准考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作,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作。准考证制作统一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的软件。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作准考证结束后要于7月21日前以Excel形式将报考人员情况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务要求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于7月25日到市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召开考务会,7月26日领取试卷,各县(自治县、区)要严格按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试卷清点、交接、运送、保管、保密与启用等有关工作。考试结束后,公共科目的试卷必须按准考证号顺序进行装订,各县(自治县、区)必须于7月29日前派专车专人将试卷押运到市考试中心。7月30日由市考试中心负责专车专人将试卷押运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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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阅卷、公布成绩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8月9日公布,考生分数查询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8月12日—8月15日查分,报考县(自治县、区)事业单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报考市级事业单位需查分的考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请查分。个人查分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18时,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时间必须在2013年8月13日12时前,超过时间一律不予查分。
七、专业技能考试及有关要求
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时,各主管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制定的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必须事先确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8月18日前划定合格分数线,8月30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
市级各事业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各县(自治县、区)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市级各事业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专业技能考试。市级各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需于7月2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各县(自治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能考试的总体实施办法需在8月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pide;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顺延一次进行考核。 9月5日前完成体检、考核工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9月15日以前办理完成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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