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马龙县2011年招聘60名教师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马龙县初中、小学、幼儿教育部分学科教师。
(二)对象:自招考以来未就业且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往、应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等非普通计划招生毕业生),属马龙县外户口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 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马龙县今年仅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未专门设硕士教师招聘岗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其它岗位者须进行笔试。
招聘岗位科目及人数
(一)初中教育教师岗位科目11个,招聘18人。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3人,政治1人,物理2人,化学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生物1人,体育1人,计算机2人。
(二)小学及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科目7个,招聘42人(其中已由省统一招聘5人),县招聘科目和人数:语文14人,数学14人,英语5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幼师1人,共37人。
报名、考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8月24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4天。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三)所需证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本(册)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
(四)报考要求: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2. 每位报考者根据自己所持教师资格证报考,持同一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的,教师资格证规定的科目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持高级别教师资格证报考低级别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规定的科目与所报考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上科目不具体的,按毕业证上的专业确定可报考的岗位。
3.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
4.报考收费:按照省发改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收取报考费200.00元。
5.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若出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科目,则减少该岗位科目的招聘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后方能开考,减少的人数调剂到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科目上。
(五)笔试及相关规定: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制作准考证、考点设置、组织考试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
2. 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4个科目,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 50分,总分2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初中、小学(幼儿)教育岗位2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考试初中教育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 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计算机11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教育设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7个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1.考试时间:9月11日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
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信息发布:8月10日在曲靖市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曲靖日报、马龙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的马龙县教育局网上和政府门口、马龙一中门口、马龙教育局宣传栏内发布招聘信息。
(八)资格审查:8月26日—28日,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虚假证件、假证明、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马龙县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一)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1.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动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二至三名者加1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四至六名者加8分,取得单项四至六名或集体项目七至八名者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 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件
3. 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 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地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1.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对取得奖章、奖牌、证书符合加分政策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
3.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
4.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
7.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
(三)办理时限: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9月6日—8日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责任自负。
2.经县教育局审核后,于9月9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合格后,由县教育局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无事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手续。
录用程序和办法
(一) 拟录。笔试、加分、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告。拟录时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以有加分者为先,若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再并列,以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若再并列,则组织涉及人员说课,最后依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岗 位拟录用人员。
(二) 体检。组织拟录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
(三)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加分、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拟录,空岗人数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专业教学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只递补一次)。
(四)录用。由县教育局将拟录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手续办完后,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乡(镇)学校聘用。
咨询电话:8880894 监督电话:8880816
附:2011年招聘教师岗位及日程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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