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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沾益县2011年考试招聘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云南省沾益县2011年考试招聘教师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2、 报考高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初中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报考小学层次的,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教岗位的,学历必 须是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高层次学历或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低报对应的岗位(报考小学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可相同或相近)。

3、考生父母或配偶只要其中一人的户口在沾益县内(或在沾益工作)的,且有相关证明材料,该考生可比照沾益县生源参加报名考试。

4、县外人员到我县报考,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具有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必须相同。

招聘岗位

2011年沾益县教育系统共招聘52名教师,其中免费师范生3名,根据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由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6名;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如下:

(一)免笔试签订就业协议免费师范生岗位

沾益县第三中学:高中英语1名。

沾益县第四中学:高中物理1名。

沾益县花山中学:初中体育1名。

(二)云南省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罗木中学:初中英语1名。

白水二中:初中英语1名。

菱角三中:初中计算机1名。

麻拉学校:初中计算机1名。

炎方磨嘎柯松树校点:小学语文1名。

菱角乡稻堆小学:小学数学1名。

(三)由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43名教师岗位

1、高中教学岗位5个:

高中数学2名:县一中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历史1名:县四中1名。

高中地理1名:县一中1名。

高中物理1名:县三中1名。

2、初中教学岗位13个:

数学3名:菱角一中1名、罗木中学1名、白水二中1名。

英语3名:菱角一中1名、白水一中1名、德泽中学1名。

政治1名:菱角三中1名。

物理1名:大坡三中1名。

化学2名:麻拉学校1名、盘江一中1名。

体育2名:大坡三中1名、菱角二中1名。

计算机1名:德泽中学1名。

3、小学教学岗位25个:

小学语文10名:炎方磨脚小学、法洒小学新发村校点各1名,德泽小米嘎小学、棠梨树小学各1名,菱角稻堆小学1名,大坡天生桥小学、河尾小学各1名,盘江芹菜沟小学1名,白水岗路小学1名,播乐沙石岭小学1名。

小学数学6名:盘江吴家庄小学1名、白水马场小学1名、炎方母关小学1名、德泽棠梨树小学1名、菱角聂子洞小学1名、大坡天生桥小学1名。

小学英语1名:大坡示范小学1名。

小学音乐3名:盘江中村小学1名、播乐奴革小学1名、炎方磨脚小学1名。

小学体育1名:播乐沙高小学1名。

小学美术1名:新源学校1名。

小学计算机1名:菱角白沙坡小学1名。

小学苗汉双语教学1名:菱角水冲小学1名。

幼教1名:沾益县幼儿园1名。

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共4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3、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张。

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设高、初中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计算机9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等8个考试科目,小学苗汉双语岗位考小学语文岗位的考试科目。

2、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笔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11日

上午9∶00一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3∶00一5∶00考《教育学

4、笔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

1、2011年沾益县教育局组织参加全市统一笔试招聘教师的43个岗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合计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情况,以同等条件下依次按学历高者、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为先。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在沾益县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4、面试人员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7:30到沾益县第三中学参加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者,在面试前须提交书面申请,对弃权者(迟到30分钟视为弃权),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5、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6、面试的相关内容,请登录沾益教育信息网或到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告栏查看《沾益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三)考核

根据笔试、政策性加分、面试的考试总成绩及招考计划按1:1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同等条件下依次按学历高者、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考核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时,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人选于2011年9月30日上午8点在沾益县教育局集中参加考核。对弃权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顺次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只递补一次)。

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1、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一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二名或集体项目第二至第三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三名或集体项目第四至第六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四至第六名或集体项目第七至第八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对取得奖章、奖牌、证书,符合加分政策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加分手续。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件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要求

1、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到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凭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奖章、奖牌、证书,到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

4、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

5、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

(三)办理时限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申请少数民族加分人员请于9月12日前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沾益县2011年招聘教师少数民族考生申请加分审批表

2、报考人员于9月15日前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已办理完备的加分审批表,逾期责任自负。沾益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政策性加分。

3、9月20日前将加分材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审批,加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失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

4、申请加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材料及所需证明,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报考咨询电话0874-3162589,联系人:郑贵华。

附:《沾益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日程安排

《沾益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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