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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办理心理健康教育合格证书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为了办理好2006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办理对象:截止2006年10月自考已经取得“人际关系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两门课课程培训合格成绩通知单的中小学教师(即自考单科成绩在45分以上的)。

二、办理手续:首先由学校人事干部负责初审,初审的依据:1、课程培训合格成绩通知单,2、2006年10月考试成绩,11月25日后可上浙江自考网“www.zjzk.cn”查询;然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输入《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该汇总表从嘉兴教育考试院网www.jxksy.com首页非学历考试栏处下载。

三、上报材料:1、申请汇总的电子表一份,表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确保正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gx2099695@yahoo.com.cn邮箱,也可上交软盘),2、申请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3、课程培训合格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费用:每人次20元。

五、办理时间:2006年12月5日、6日两天。

六、办理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联系电话:2099695.

七、2007年4月自考(含人际关系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等课程)补报名于2006年11月24——25日进行,请有关教师相互转告。

来源: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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