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封闭管理的时间为每天上午8:00直至当天面试全部结束。截至当天上午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010年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其他考生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面试地点为:云南大学(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乘市内1路、85路、100路、101路、125路、133路、139路公交车可达)。
四、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0年3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云南大学科学馆一楼报告厅(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乘市内1路、85路、100路、101路、125路、133路、139路公交车可达)。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5.《考生报名登记表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8、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证件照片3张(每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招录单位收取复印件。
未提供上述资格审复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1:3的比例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即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全部结束次日,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体检公告。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71-3121915。请进入面试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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