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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云南省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云南省绿春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进入渠道,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信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至199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绿春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分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鉴于本次招聘的特殊性,先由人事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现场初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正式报名,有意报考本章招聘岗位者请于2010年11月4日上午8:30时到绿春县文体局参加初试,参加初试和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单、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根据红河州人事局《红河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意见(试行)

综合素质考试:本次招聘考试组织工作以招聘单位负责为主,人事部门做好指导、监督,按规定应达到1:3开考比例,但此次所招聘岗位特殊的实际,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单位申请,州人事局批准后可以开考。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公布于红河人才网。

1.考试内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素质考试教程(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24日到绿春县招聘单位领取;

3.考试时间:2010年11月25日上午:8:30-11:30时。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出来后,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1.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报考本岗位综合素质考试合格人员中以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合格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报考本岗位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0年12月7日。

3.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岗位要求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五、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对各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60%。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并由县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

3.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

4.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考核)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2.经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邀请纪委、人大、保密部门的有关人员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附:绿春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绿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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