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4、报名程序。(1)云南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用人单位在云南人才市场设立报名点,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开具报名通知单。(2)报考人员凭报名通知单到云南人才市场考试报名处办理报考手续,领取准考证。5、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2)同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用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假肢制作、康复治疗)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招考比例的需经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三)笔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云南省民政厅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独立组织。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附: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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