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5月23日9:00至11:00(2010年5月2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2、地点:松桃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的用人制度,优化教育结构,把好教师入口关,保障高中教师整体素质,切实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2006—2010年高中教育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进合格教师,解决高中师资紧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中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原则;
3、坚持教师资格符合学科专业要求的原则;
4、坚持笔试、试教和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学校、专业不限)获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年龄30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笔试、试教和试用相结合。
四、信息发布时间
2010年4月30日至5月9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至5月14日。
(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出具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2、报名时交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3、交自荐书一份。
4、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农村两女结扎户”、“农村独生子女”交相关证件。所有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笔试
(一)笔试成绩100分。
(二)“211”工程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研究生免笔试。
(三)笔试人员比例:笔试人员按所报考学科岗位1:3比例确定,紧缺学科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5月23日9:00至11:00(2010年5月2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地点:松桃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内容:报考高中学科的教材内容。
七、试教
(一)试教成绩100分。
(二)试教人员资格
1、试教资格按所报考学科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试教名单),紧缺学科试教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直接进入试教。
(三)试教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6月12日。
2、地点:松桃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教内容:备课、授课。
(五)试教有关要求
1、取得试教资格的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试教。
2、备课。应聘人员分学科抽签排序,然后按序号每相隔25分钟一名考生依次进入备课场地,按学科专家组选定的教材内容,实行封闭式备课,撰写教案。备课时间为2小时,考生备课完毕将教案交工作人员复印后,到指定的教室进行试教。
3、上课时间:20分钟。
4、参加试教的人员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3:00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届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抽签;实行分组抽签,签中明确授课日期、时间、节次及上课内容;授课按顺序依次进行,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
5、试教成绩按评分标准执行。
八、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
1、参加笔试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60%,试教占40%,共计100分。
2、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的试教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加分
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一村一名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农村两女结扎户”和“农村独生子女户”子女综合成绩加3分。
(三)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九、岗位设置(50个)
语文6个,数学5个,英语5个,政治4个,化学3个,美术4个,地理4个,历史3个,物理2个,计算机3个,生物3个,体育4个,音乐2个,心理健康教育2个。
十、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设置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额在本专业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0856—2833119(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56—2836108(县教育局)。
十二、聘用
(一)按综合成绩及学科招聘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二)2010年6月18日县教育局与拟聘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拟聘者所在院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盖章确认后,将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及个人档案于2010年7月30日前交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拟聘者未按期签定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试教、体检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县教育局行文聘用,签订试聘用合同,同时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及研究生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由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不得少于5年),并经司法公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对违纪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十四、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五、本方案只适用于2010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Files/2010年高中教师招考岗位设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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