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石阡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职数和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
(四)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范围
(一)本县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2010年3月31日在石阡县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岗教师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名。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日—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周末不休。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原法院办公楼)。
3、全部采取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方式。
4、报考所需材料:报名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3张。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团县委)同意报考证明。持户口簿报名的考生,参考时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入场考试。其它:①凡报名人员属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还须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结扎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其报考岗位要求出示的其他证件。
5、报名资格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6、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代课教师除外,如果代课教师报名人数不足50人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的90﹪作为招聘职数)。
7、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石阡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0年4月8日至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报名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三)加分
报名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总分中加2分(相关证件必须在报名时提供)。
1、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2、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
符合两个加分条件的考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其他加分(见附表)。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为闭卷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实行百分制。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详见附表)。
(三)考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下午2:30—5:30(能力测试)。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要求要进行能力测试的岗位,其测试地点临时通知。
七、政审
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招聘职位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确定为政审对象。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政审工作。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三)没有政审依据(如个人档案,报名人员必须在政审前将本人档案交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办、代课教师档案交教育局)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的;
(五)其它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政审。
八、体检
政审合格者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政审合格后,再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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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聘用审批
(一)经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者,根据提供的岗位,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岗位。
(三)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
(四)新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
(二)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7622874(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856—7628102(县政府信息中心)
0856—7623663(县财政局)
0856—7621636(县人口计生局)
0856—7650445(县文体广电局)
0856—7621381(县教育局)
0856—7623136(县交通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县监察局)
附:石阡县201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及考试内容。
附件:石阡县201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及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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