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教育乱收费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尽管湖南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花了很大精力,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教育乱收费屡禁不止、纠而复发、居高不下的局面仍然存在。近日,省教育厅下发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试行)文件,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州、县(市、区)、高校和收费举报特别严重的中小学将被纳入省级监控范围。
重点监控的对象有:每次通报教育收费举报情况时,举报数位居全省第一的市(州)、前三位的县(市、区)和高校;或发生典型乱收费案件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市(州)、县(市、区)和高校。
监控期间,重点监控对象在各级各类教育评比中不得评优评先。对延长监控期的监控对象,其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高校主要负责人须当面向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说明情况并汇报整改方案。延长监控期满后治理工作未取得显著进展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重点监控的市(州)、县(市、区),在监控期内,当年或本轮次教育督导评估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延长监控期的市(州)、县(市、区),当年或本轮次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等次。重点监控的高校,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延长监控期的高校,当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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