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认同我校办学理念,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优秀的市推荐生均可报考。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既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预录取市、区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文理科、科技等竞赛获奖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在初中学校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并符合我校推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在5月13日10:00至15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学生不必递交书面推荐材料,只需在5月15日前登录我校网站,填写相关信息。
(2)选拔办法:
学校将组织推荐生评价小组,在审阅学生初中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基础上对推荐生进行面试,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预录取。如果填报我校第一志愿的推荐生投档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予以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则根据要求做好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预录取工作。学校会将推荐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并由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的推荐生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面试:
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推荐生,都能参加在本校举行的面试。面试主要采用专家现场问辩形式,关注学生的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潜质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5月20或21日(具体安排在5月19日前学校网站上公布,不再电话个别通知)。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有志报考我校、个人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并在理科、科技或文科等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的应届初中优秀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自荐入学申请。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自荐报考:(1)市级、区级荣誉称号获得者;(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异者;(3)各科成绩优秀且参加上海市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等学科竞赛或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4)各科成绩优秀且在区级以上写作、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和科技类等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5)其他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质或有某方面特长突出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符合我校自荐生招生要求的非推荐学生可在5月13日10:00至15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我校根据自荐生报名情况,由校自荐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自荐生材料初审,确定200名左右的初选入围名单。对初评入围的自荐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初选名单。5月27-30日,通知已被预录取的自荐生及家长来校进行网上签约。学校按自荐生计划数,将已签约的自荐生预录取正式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公示。经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如预录取的自荐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我校预录取和录取的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
(3)面试:5月20或21日(具体安排在5月19日前短信通知),在本校对初选入围的200名左右自荐生进行共同基础和学科特长、创新素养测评,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全面考察学生学科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3.自荐材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已决定填报我校自荐生志愿的学生将自荐材料于5月15日前寄送我校(以邮戳为准)。请同时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信息录入。
(2)自荐生材料内容: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各类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意:请勿寄送原件;之前已投递过的证明材料则不必再次投递;所送材料恕不退还。
(3)投递地址:浦东晨晖路555号华师大二附中校务办公室(邮政编码:201203),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荐生材料”。
三、招生咨询
1.电话咨询:50805224,50801890*2191
2.咨询接待时间:电话咨询一般在工作日8:00-16:00
3.学校网址:www.hsefz.cn
4.交通:地铁2号线(张江高科站)等
四、住宿
学生原则上住宿,特殊情况也可申请走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