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自主考查两类进行。
全市统一考试的组织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地理、生物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考试,其它学科统一在九年级结束时考试。
2.考试日期和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3.考试形式
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号编排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公平公正、方便考生、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考点,每个考点原则上要有二所学校(含二所)以上的考生,且同一考生校考生数不得超过该考点考生总数的70%.考生准考证号由市中招办组织各县区进行现场电脑随机编排。
5.成绩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科成绩各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各学科A级人数为参考人数的25%.B级以上(含A级)人数为参考人数的40%.C级确定方法为:①该科成绩达到及格(该科满分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②若及格以上考生不足参考人数的60%时,参考人数的60%以上考生,扣除A.B两个等级考生。扣除A.B.C等级考生以外,剩余部分考生为D等级。
外地转入莆田的九年级考生,必须参加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结业考试补考,并按当次考试统一划定等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