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范围(一)昌吉州行政辖区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户籍面向全国或面向全疆的职位详见职位表);(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三)在自治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四)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配偶;(五)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上述各类人员须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招聘条件和要求(一)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如招聘职位要求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至2013年7月30日。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待定2、下载打印报名表、现场缴费时间:具体时间待定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2个环节。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州直及各县(市)资格审查地点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昌吉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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