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在公示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本人,取消聘用资格。
经过公示,未接到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取消聘用资格的公示人员,请按招聘县市通知报到的时间、地点带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所聘用县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由县市教育局进一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签定聘用合同。
公示期限:201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
举报电话:0873—3732149 0873—3732150
各县市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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